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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7-01-03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公车私用,违规套牌!
信件内容: 2016年9月30日与陕AV993J发生事故,对方驾驶员姓名赵汉文(身份证号为:610103195903020418)身着警服,自称省警校警官(后经省公安厅督查总队核实,此人为司法厅下属监狱干部)由于双方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本人多次联系陕AV993J驾驶员赵汉文协商处理,但未取得该肇事车驾驶员的积极配合,多次已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且未交还事故发生当日交换的驾驶证副本,对本人带来诸多不便。 由于肇事方不积极配合处理,本人已将情况上报交警部门处理,经查,陕AV993J为套牌车辆,自9月30日事发至今,眼看三月有余。赵汉文所为已完全失信于人。据赵汉文本人描述,其工作单位为陕西省警校,当时所开车辆也为单位公务车辆。然而经有关调查,陕AV993J为套牌车辆。我方怀疑赵汉文公车私用,且违规套牌。 恳请陕西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予以调查! 施磊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7-01-05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您好,陕西警官学院现隶属于省公安厅管理,您反映的警官学院赵汉文交通纠纷一事,请您联系省公安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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