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7-03-21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对陕西省司法厅鉴定管理处拟定的关于王金奇投诉“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弄虚作假问题答复条款的质疑。 |
信件内容: | 1表象处理,蓄谋窥避既定事实(我做了“一碗米下半碗米入锅”的比喻,进行部分实践比较,对鉴定资料的完整性与结论存伪路径,已明确指出)。 2有选择性进行偏向制造“问答笔录”(侧重公安派出所,主体应为陕西省司法厅直属的“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处理依据,导致投诉主体内容脱胎换骨,投诉责任人(机构)“金禅脱壳”。 3违背工作原则,主使强化违法主体的权威性,延伸违法途径(简单地处理更名问题,使违法证据“合法”的被逃逸),继续保存违法状态,加长违法行为存活期(不按管理规定日期答复投诉人),给职务违法人及其参与人逍遥法外的行政许可空间,倒逼司法厅介入并被牵入违法序列(我比做“挖坑”)。 4司法厅某些领导认识问题及处理问题总是违背依法管理的总则,罗列一些程序表象掩人耳目,好似初中课本上就能读到的巫师制造“皇帝的新衣”,如此煞费苦心只是违背工作纪律吗?能排除有腐败毒瘤作崇吗? |
办理时间: | 2017-03-27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核实办理。如有异议,请与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3916 |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