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7-04-17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投诉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书避重就轻,偏袒院方 |
信件内容: | 本人实名投诉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及其鉴定人员谭德银,刘毅英。 具体投诉内容如下: 2016年12月21日,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依法作出《陕美法司[2016]病鉴字第24号鉴定意见书》。针对鉴定书的多处疑点,申请人依法提起答疑申请。2017年3月28日鉴定机构作出《关于申请人顾佳楠鉴定异议的答复》。该答复意见仍缺乏事实及法律根据,且明显偏袒院方,避重就轻,针对我们提出的疑问并没有做答复,已经对我们经济上和精神上造成很大负担,特申请主管司法部门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处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 |
办理时间: | 2017-04-25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您好,您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请按程序与委托方联系,书面申请让鉴定人出庭质证或申请重新鉴定。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029-8729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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