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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7-08-25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关于劳务关系认定的事(续)
信件内容: 我将天通告上新城区法院,法院在审理时,一直问我:谁给你发的工资?我说没有工资,送货就有运费钱,不送就没有钱,天通给送货人安排活,但是不给发工资,卸货,送货都是天通安排的,就是没工资,就凭着我们收取运费,这就是我们挣得钱。法官说那就不是劳务关系,天通不给你发工资,客户给你的钱,应该和客户去谈赔偿,不能认定天通给我们赔偿的诉求。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客户只管收货给钱便是,怎么能管这个货的运输过程。客户认为会送货人就是天通的人,出事了和客户有什么关系(比如咱们买个车,那还管它在厂家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员工受伤)。可新城区人民法院,在判定时,就说我父亲这事和天通没有关系。我不能理解,我不能接受。在天通公司送了4年的货,没有劳务合同,没有给我们工资,给天通送货,我和通天都得到收入,不能说没有关系,我送货本身就给公司创造收入,只是他们不给我发工资,当然我自己送货得到运费。但是不能说和天通没有关系。希望司法单位公平公义的给我们查明。我是陈从民的儿子,电话15802978186.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7-08-28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您好,您投诉的问题不属于我厅业务受理范围,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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