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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7-08-25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受阻问题的咨询
信件内容: 我公司与靖边县环亚大酒店法人代表马军民,合伙人2015年8月6日经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工程欠款105000元;同年9月16日长安区法院委托靖边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多次催促得不到回复,又不得不亲自前往了解,结果是:环亚大酒店在继续经营,马军民注册资产已经转移,故执行困难。 请求咨询类似这类问题,我们该咋样做才能追回被赖的工程款。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7-08-28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您好,您投诉的问题不属于我厅业务受理范围,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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