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7-09-21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陕西中科司法鉴定所评估收费不透明无依据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本人于2016年6月21日提请陕西中科司法鉴定所评估房产一套,当时预交评估费1万元,讲明多退少补,未签协议。后该所于2016年7月28日对本人所有西安市长安区北长安街吉源美郡2A40601号房产评估价值为566450元。本人据此要求该所按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出具收费清单和正式发票,但该所拒不提供。在本人屡次催促后,该所仅寄来收款收据一份,不做任何解释和说明,现已拒绝接听本人电话。该所住所:西安市北二环美都香域1号楼1601室;法人贺春芳;许可证号:610006001.持证人:杨滋荣,612724197003120611。恳请领导为我做主。 |
办理时间: | 2017-09-22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童维明先生,你反映的问题省司法厅已收悉。建筑工程类司法鉴定收费是协议价,正式发票可以和委托法院或鉴定单位联系。如有其他问题请直接与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 地址:西安市青年路111号止园饭店2号楼4楼 邮编:710003 电话:029-8729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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