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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8-01-09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关于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王毅以高额介绍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揽业务的举报信
信件内容: 被举报人承诺举报人以律师费40%为介绍费承揽业务,严重违反律师法 王毅执业证号16101201110572162 电话13700296009 已经触犯了《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四款:“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二、既已承诺高额介绍费,却又在成案后背信弃义,故意隐瞒,拒不支付介绍费,其品行极其恶劣。根据《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品行良好。王毅背信弃义在成案后拒不支付介绍费的行为已经触犯该条,不适合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相关证据请联系我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8-01-17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您好,已转陕西省律师协会投诉部调查处理,由律师协会电话联系举报人。省律师协会电话:029-874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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