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8-02-24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请求省司法厅商请省人社厅发文明确乡镇司法所的公务员能够参照执行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 |
信件内容: | 2017年6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人社部规【2017】12号文件《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截止2018年2月24日,我们县司法局的公务员已经落实了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而各镇司法所的公务员还没有落实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在《加强基层工作,夯实社会和谐之基》一文中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他说,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利益关系得到协调,思想情绪得以理顺,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导,社会和谐也就有了牢固的基础。乡镇司法所目前面临老员工要调出、新人不愿来的局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留住老员工、吸引新人,必须要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才能稳定司法所队伍。习近平总书记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请求省司法厅商请省人社厅发文明确乡镇司法所的公务员能够参照执行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 |
办理时间: | 2018-03-01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答如下:对于基层司法所未执行政法工作津贴的有关情况,省厅于2017年底在司法部开展关于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落实情况调研工作中向部里进行上报(涵盖了你所反映的问题)。同时,我们就司法所执行政法津贴问题也积极向人社部门进行了反映,目前正在协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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