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8-05-03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榆林市公证处公证员李浩系替考取得司法考试c级资格证书 |
信件内容: | 2015年9月,李浩,身份证号:6122701198809210659,通过榆林市驼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王雄燕买通单位职工联系替考,代替其参加司法考试,花费人民币叁万元获取司法考试C级证书,而后获取公证员从事资格证书。 |
办理时间: | 2018-05-30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您好,接到您的举报信息后,我们安排榆林市司法局进行核查,同时查看了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材料,均属于李浩本人。按照榆林市司法局核查结果,无法查证您反映的作弊情况。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29-8729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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