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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8-05-03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榆林市公证处公证员李浩系替考取得司法考试c级资格证书
信件内容: 2015年9月,李浩,身份证号:6122701198809210659,通过榆林市驼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王雄燕买通单位职工联系替考,代替其参加司法考试,花费人民币叁万元获取司法考试C级证书,而后获取公证员从事资格证书。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8-05-30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您好,接到您的举报信息后,我们安排榆林市司法局进行核查,同时查看了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材料,均属于李浩本人。按照榆林市司法局核查结果,无法查证您反映的作弊情况。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29-8729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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