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8-06-14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反映材料 |
信件内容: | 鉴定中心法人刘楠,鉴定员李卓娅在本案中妨碍司法公正,伪造鉴定结果,对我造成经济损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员李卓娅系鄠邑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楠同学)希望有关部门能让这些危害国家法制进程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大家认为的官官相护从国家的法制进程中消失)。 户县法院院长对下属出现的这些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制止,反而合起伙来助纣为虐。这样的法院怎么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可想而知这个法官的关系在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法院是多么的根深蒂固,然而一个30来岁的女的是如何成为法官的?有多少阅历来明辨是非?法院院长在此案中又参与了多少让一个根本不存的借条在“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下成为了真实的借条?这样的法院院长为什么能一直在鄠邑区法院干着干预司法公正的事情?法院设立的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是干什么的?找到纪检监察一再推诿,法警一再阻拦。这样的法制队伍怎么能给法治社会一片蓝天?怎么能让法治社会为人民服务?设立这样的部门到底为了啥?) |
办理时间: | 2018-06-21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您好,请准备相关证据资料,与司法鉴定管理处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29-8729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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