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互动交流
 -
 
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8-06-20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关于放宽地区律师执业问题
信件内容: 根据司法厅今年公布的司法考试放宽地区,高陵区已经不属于放宽地区,那么之前在高陵区注册的律所是否还可以接收新的C证律师执业?原先在高陵执业的C证律师是否还可以继续在高陵执业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8-06-22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陕西宽明法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所咨询问题我们已收悉,答复如下: 高陵区在变区之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的考生,所在区域律所可以继续接受执业;原先在高陵区执业的C证律师可以继续在高陵执业。咨询电话:87293960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