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8-07-02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关于举报西安国联检测公司工在明知道鉴定物已经遗失的情况置鉴定机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而不顾,向法院出具虚 |
信件内容: | 西安国联检测公司向法院出具虚假鉴定报告。 2017年年底举报人通过法院将鉴定物送检至西安国联,西安国联管理混乱将鉴定物遗失,理由是鉴定委托工作人员弄丢了。并且无意中提到将鉴定物也弄遗失了。在举报人反复确认鉴定物是否遗失,西安国联明确答复鉴定物没有遗失,只是鉴定报告委托书遗失,并于2018年作出了司法鉴定。后在开庭过程中。本案的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物的重量与当时在法院质证时的重量不一。举报人问询西安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西安国联答复鉴定物是在法院的见证下一起称重过的没有问题而且是照着委托鉴定报告委托书做出的司法鉴定没有问题,举报人又问西安国联,我在法院质证时鉴定物重量为200多克,为什么鉴定报告重量为1000克,西安国联无法答复承办人不再接听电话,举报人将法院质证时实物照片拿出后,西安国联最终承认鉴定物确实遗失。 |
办理时间: | 2018-07-13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你好,西安国联检测公司不属于我厅许可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请你与西安国联检测公司的主管部门联系。 |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