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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8-08-02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鉴定机构非法鉴定骗取鉴定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厅长: 我叫齐占贇。男,汉族,1972年11月7日出生。身份证612726197211070076.就我诉齐航建筑合同纠纷一案,定边一审法院要求鉴定两次,可是这两个鉴定机构都没有“加固维修”的相关资质,非法鉴定,给我造成巨大的损失,恳请您主持公道,将鉴定费68000元附带孽息退还给我。 事实与理由:该家鉴定机构的许可证明显没有加固维修的相关资质。 后关于鉴定出现问题,我于2016年12月13日给一审二审纪检组递交材料,多次联系,一直得不到答复。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8-08-27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补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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