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8-10-17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陕西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弄虚作假,夸大事实 |
信件内容: | 陕西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为:马龙飞颅脑损伤后患有:颅脑损伤所致中度致重度痴呆,该结论与事实不符。重度痴呆表现为智商25-39,患者语言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记忆力严重缺失,大小便失禁等,生活不能自理;中度痴呆表现为智商40-54,患者可以以简单方式与人交流,环境辨别能力差,仅能维持基本生活自理,如进食、大小便、穿衣等,情绪不稳定,不能独立进行室外活动。而本案中经法院前期调查与陕西平安法医司法鉴所鉴定时查体检验显示,被申请人马龙飞尚能回答自己的名字,能认识家里人,能用手机打电话,能用简单的语音交流,且查体发育正常,营养良好,神志清,精神可,查体尚合作。其实际状况与鉴定意见中度至重度痴呆严重不符,夸大病情之嫌,违背客观事实。,作为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陕西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伤残鉴定重要依据材料,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相关内容也未让申请人知晓,明显显失公平,违反法律。 |
办理时间: | 2018-10-24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请你按照《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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