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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9-01-30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雁塔看守所,态度恶略,手续繁琐,全市皆知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向您反映一下雁塔区看守所知法违法,玩忽职守的有关情况。2019年1月28日,我接到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一起刑事案件,第二天,我前往雁塔区看守所会见唐某。雁看进门扣押律师身份证,在我们依法提供律师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之后,额外需要提供众多证明,在我们提供有关手续后,民警支卫华警号016579以我们的律师证没有年检印章为由不予安排会见(西安市除了雁塔看守所均无此规定),我的律师证是2018年10月由省厅发放,年检是每年的5月统一进行,司法局发放律师证本身就证明当年符合律师执业条件。好不容易盖上了年检印章,再次会见时,雁看支卫华这次又要求我们提供法律援助公函,因为法律规定有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只要一样就可以,我问他法律规定可以你说不行就不行,但是支卫华态度恶略,将我们赶出。无奈,我找到西安法援中心,他们解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只要一样就行。雁看私自增加会见手续,不安排会见,民警支为华态度恶略,缺手续也不一次性说清,明知法律规定,依然玩忽职守,让律师辩护权无法实现,请领导关注。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9-02-15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请您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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