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互动交流
 -
 
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来信时间: 2019-03-25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标题: 关于公证处业务的是否可以私企代理
信件内容: 司法同志:你好! 我不是投诉,想咨询市级公证处的公正及咨询等业务现在是否推向社会。比如自然人可以开办关于公证业务的公正公司?或者关于这方面的类似信息是? 谢谢!

回复内容

办理时间: 2019-04-02
办理部门: 办公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并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