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19-05-06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标题: | 我省什么时候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
信件内容: | 咨询一下司法厅和法制办合并后新的司法厅开展依法治国,有没有针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什么时候才能提上议程,上次法制办清理不够彻底,还是希望新组建的司法厅能有所作为。请回复电子邮箱,谢谢 |
办理时间: | 2019-05-08 |
办理部门: | 办公室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执法工作的关注! 省司法厅拟在我省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之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79号)规定,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凡是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以及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一律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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