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司法行政
 -
 
办公室
 -
 
正文

省司法厅检查厅直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2-03 08:12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厅党组要求,11月29-30日,省厅扫黑办对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省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就下一步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进行调研。

  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帐、交流工作体会等方式,对相关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进一步做好近期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检查组认为,省监狱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台帐详实,特别是在涉黑涉恶线索交接工作中,责任清晰,移交及时;省戒毒管理局在戒毒人员中,开展专项斗争教育全面覆盖,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扎实有效;省律师协会不断强化对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管理,开展律师案件办理能力培训力度大、范围广、效果好。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要求,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一要吃透精神、提高站位。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行再学习、再对标,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斗争。二要强化履职、明确重点。要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从持续改造涉黑涉恶罪犯、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强化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等方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三要夯实责任、狠抓落实。要指定专人、限定时间、明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厅党组专项斗争工作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四是及时归档、建全台账。要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把专项斗争最基础、最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资料保存下来,作为反映工作情况、体现工作成效的展台,经得起上级检查、督查。五是及时总结、注重宣传。要及时对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斗争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材料,向全社会展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斗争的最新战果。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