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季度,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再创新高,达到93.62%,比2019年上升80.93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至26.95%,比2019年下降26.26个百分点,行政应诉“一低一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机关败诉率高)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坚持把解决“一低一高”问题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省委依法治省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滞后的市(区)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提醒,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内容,推动行政应诉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今年第二季度,宝鸡、铜川、渭南、汉中、商洛五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均达到100%。西安市率先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对出庭率偏低、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区县,由市政府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积极发挥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对接人民法院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咸阳市副市长带头出庭应诉,发表答辩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省级各相关单位明确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认领法院移交的诉前调解案件,做到“应调尽调”,尽可能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有力推进了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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