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绘制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枫”景
报送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标党中央决策和省委要求,立足全局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提请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不断筑牢城乡社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持续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合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
坚持府院联动,与25个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建立了26个类型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凝聚了全社会工作合力;出台《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通过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一审民事案件11年来首次同比下降,行政案件同比大幅下降,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平安陕西和法治陕西建设中彰显司法担当、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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