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划检察守护三秦绿水青山
报送单位: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陕西省检察机关依托两个铁路检察院、两个监所检察院既有建制,不断深化跨区划改革,以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将生态环境保护与跨区划改革有机结合、一体推动,着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新格局,在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守护黄河母亲河、助力打好关中平原蓝天保卫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两年来共提出检察建议90份,形成社会治理成果14个,有7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7件作为全省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改革以来,跨区划检察院通过办案共督促清除垃圾225795方、清理非法占用河道14.62公里、复垦耕地1288.58亩、收缴砂石6000余方,督促追缴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352.49万元,督促支付土壤修复费133万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18.8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20.56万元,以高质量履职成效向三秦父老提交了自己的改革答卷。
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积极构建覆盖陕西境内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新格局,为守护三秦绿水青山、助力美丽陕西建设提供了陕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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