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河流法治保护新模式 护航渭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报送单位:省水利厅
陕西省水利厅面向渭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继2012年11月《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出台以后,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并于2023年4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同步施行,是黄河流域9省(区)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我省渭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
《条例》推出加强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巩固防治水灾害和水污染阶段性成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渭河流域的水环境、保障流域的水安全、统筹推动渭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渭河流域文化等一系列新举措,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和渭河保护条例,加快构建陕西水网,推进幸福河湖创建是国家江河战略的陕西创新实践。
坚持立法执法普法一体推进,对“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夯实各部门各单位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保护与管控,编制执法事项清单,夯实执法基础,严格涉渭河项目建设和管理,联合公检法司深入开展河湖安全和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有效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全省上下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走好水安全有力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有效治理之路,以法治力量护航渭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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