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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光荣榜】“枫桥式”税务局建设打造涉税费争议调解“样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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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7 09:03 来源: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浏览数:
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之六)

“枫桥式”税务局建设打造涉税费争议调解“样板间”

报送单位: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紧紧围绕新时代税费争议,针对税务领域矛盾风险多点散发、多链并行、多元传播,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治理短板,在前期大量制度建设和实践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以“涉税费争议前置处理”为关键,以“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为平台,以“三项制度”“权责清单”“裁量基准”等机制制度规范运行强化日常执法为保障,以“非强制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等执法方式为牵引的“枫桥式”税收法治制度机制。

指导全省税务系统128县(区)税务局和1070分局(所)提级打造“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枫桥式”税务局,推动调解税费争议2232件,实现了深化依法治税和优化营商环境双提效、以“小切口”服务保障陕西“三个年”活动高质量推进的良好效果。其中,富平县税务局涉税费矛盾“一站专调”工作法入选了中央政法委“枫桥经验”典型案例。

破解“三类难题”,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运用“枫桥经验”深入分析梳理当前税务领域最突出的三类矛盾风险的形成机理、主要特点,从源头上推动化解。

抓好“三个环节”,创建平安税务。从困扰基层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难点堵点入手,以人为本,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推动税费争议和执法风险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

立足“三个层面”,筑牢法治基础。立足陕西依法治税基础,整合资源,集成优化,着力打造一揽子既有严格执法“刚性”、又有人文关怀“柔性”的机制体系。

实现“三个成效”,助力发展大局。深入落实 “三个年”活动要求,在优服务、强保障、提环境上下功夫,推动构建与“三个年”活动相匹配的税费政策和服务体系,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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