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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发挥服务优势为市人大政协常委会委员配备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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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8 17:06 来源:厅律公处 浏览数:

  为深入推进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更好地为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协渭南市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和职责提供法律服务,近日,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与渭南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选配律师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免费担任法律顾问的通知》和《关于选配律师为政协渭南市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法律顾问的通知》,选派律师为市人大和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免费担任法律顾问,一对一提供法律服务。

  《通知》规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二是宣传法律规定。加深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律的理解;三是对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立法建议、意见以及提案,从法律方面提出意见或修改建议,使其所提建议和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是就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五是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需要律师提供的其它法律服务;六是向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强调,法律顾问在服务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原则。律师担任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顾问,要着眼于履行职责的需要,提供法律服务要有较强的针对性。二是坚持免费服务原则。因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务需要律师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时,律师均应尽职尽责地免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三是坚持以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的团队服务原则。担任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制,坚持一人对接,团队服务,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顾问律师至少每个月主动与市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络一次,并保持平时的工作联系,以便随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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