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由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承办,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陕西明仓律师事务所、陕西睿群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以“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为主题的《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培训会在西安举行。
培训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贾清林法官担任主讲,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史鹏出席培训会并致辞。来自全省11个地(市)的律师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共500余人参加了学习交流。会议由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师学宁律师主持。
史鹏在致辞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7月颁布的《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我国《矿产资源法》自颁布实施以来有关矿业权的第一部民事司法解释,对促进矿业权市场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统一裁判规则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全省律师全面、准确地理解与适用该解释,同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省律师协会精心准备了此次培训,希望借此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提供有益的路径探索。
贾清林作了题为《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讲座,与大家进行了现场问答互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贾法官的讲授细腻、透彻,令人受益匪浅。
本次培训会打破了以往培训人员仅限于律师的做法,首次邀请法检两院、行政机关、科研院校的代表一起学习交流,为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沟通交流平台,共同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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