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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刑事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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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03 15:07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浏览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提升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律师业务能力和水平,6月27日至28日,省司法厅在西安举办全省刑事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副厅长李艾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李艾平在讲话中指出,2018年以来,最高院和司法部在陕西等八个省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高度的自觉,把此工作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积极推进,举措得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有力地维护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李艾平要求,法律援助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拥护”,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贯彻落实。要提高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应援尽援,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特别要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实现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本次培训以理论授课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刑事案件辩护技巧与实务、刑事案件的有效辩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实务为主要内容,重点侧重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技能、经验分享,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文超、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王永林、省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张麦昌进行授课。参训学员普遍感到这次培训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理论授课结合案例讲解的方式兼具理论性、指导性、实用性,培训的内容正是奋战在法援一线的法律工作者经常碰到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了全省法律援助律师和法援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主持开班式,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广文革应邀出席。全省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及相关业务人员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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