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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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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5 18:12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浏览数: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全社会宪法和法治意识,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安康市汉滨区委普法办、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镇办、各部门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法治建设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五”普法工作成效;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生态治理及“三率两度”等知识。


 


  全区29个普法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单位在白天鹅广场采取设立咨询台、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录音录像等形式集中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组织下属单位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区148法律服务所人员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汉滨”活动为主题,设立法律知识咨询点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




  在宣传点前,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现场耐心解答各类涉法问题。活动期间各普法单位共展出展板130余块,发放各类普法资料及普法物品共计3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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