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省局办公室为机关办公楼配备了四分类垃圾桶11组,分别放置在局机关大厅、卫生间以及局机关家属院内。
每个分类垃圾桶由4种颜色的小垃圾桶组成,分别代表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红色垃圾桶用于投放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装过化妆品的盒子、罐子和过期药品等。绿色垃圾桶用于投放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蓝色垃圾桶用于投放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灰色垃圾桶用于投放其他垃圾,除了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垃圾。
省戒毒管理局严格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科学理念,认真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民警职工集体学习了垃圾分类有关文件,在局机关和家属院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陕西戒毒”微信公众号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号召广大民警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提高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省局要求,机关全体民警职工要严格遵守垃圾分类相关规定,自觉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养成干、湿、可回收、有害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带头者、宣传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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