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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召开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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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0 15:09 来源:省戒毒管理局 浏览数:

  9月9日上午,省戒毒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第17次(扩大)学习会议召开,进行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丕功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培勤对《条例》进行了原文领学,组织观看了《蜕变的灵魂》警示录。会议指出,《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党对问责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党的问责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意义重大。



  会议在肯定全系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狠抓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本着检视问题、剖析原因、解决问题的目的,主要查找了全系统在落实从严治党、执行问责方面存在的差距:一是存在讲政治空泛化、口号化的现象;二是存在讲担当随意化、情绪化的现象;三是存在讲斗争庸俗化、人情化的现象。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教育学习宣传的政治性。必须从政治上清醒地认识学好《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政治站位提高到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上来。要坚定斗争意志,在从严治党中体现斗争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斗争精神,以学深弄通做实《条例》为首要任务,要用思想上的“严紧硬”,攻克制度落实中的“宽松软”;党委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切实做到:立足本职,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立足本职,发挥职能,追责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自身职责,对标工作任务,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组织负责;分管领导要明白责任不清、协助党委不力也要被问责的道理,切实发挥好分管领域的自身职责,带头搞好纪律宣传;全系统要逐级传递正能量,营造从严治党新气象,激发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活力。



  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西安片区所党委班子成员,其他各所党委书记、副书记,政治处主任,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共90余人参加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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