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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深入开展向姬源同志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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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7 16:04 来源:省戒毒管理局 浏览数:

  近日,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印发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深入开展向姬源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党组号召,深入开展向姬源同志学习的活动。

  《通知》指出,姬源同志是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民警的优秀代表。他扎根基层一线10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司法行政戒毒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用行动践行了戒毒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用生命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司法部、陕西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分别就做好姬源同志的善后抚恤和事迹宣传工作做出批示。2020年4月,省司法厅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广泛开展向姬源同志学习活动,并追记姬源同志个人二等功。司法部网站、《法制日报》先后刊发了姬源同志先进事迹。

  《通知》强调,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广大民警职工要向姬源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的奉献精神;学习他脚踏实地、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姬源同志先进事迹与宣传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全系统其他民警职工典型事迹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塑造司法行政戒毒民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奉献的良好形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疫情防控任务依然严峻复杂。要通过宣传姬源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全系统强信心、暖警心、聚警心的良好氛围,鼓舞广大党员民警职工始终如一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把厅党组、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各单位要把开展向姬源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当先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再创佳绩,为陕西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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