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司法行政
 -
 
戒毒工作
 -
 
正文

省眉县戒毒所积极开展场所禁烟控烟专项行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9-25 21:09 来源:省戒毒管理局 浏览数: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控制吸烟管理制度》,引导民警职工、辅警及戒毒人员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广泛宣传动员,扎实推进禁烟控烟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场所工作和生活环境。

集中学习,提高认识。9月21日,省眉县戒毒所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相关法规条例,重点对《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控制吸烟管理制度》进行了逐条学习,要求民警职工充分认识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危害和控烟、禁烟的紧迫性、必要性,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戒毒人员面前吸烟,争做控烟表率。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科及办公室等部门结合戒毒统一模式推行、生活卫生规范化、建设文明单位活动制定了控烟管理措施。



设置标识,营造氛围。为了在全所上下积极营造控烟、禁烟良好氛围,所办公室牵头在民警职工办公室、会议室、餐厅、民警职工健身房、戒毒人员探访室、习艺生产车间等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禁烟标识,并利用管理区大门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烟标语。在戒毒人员管理区特定位置设置吸烟区,进行控烟主题教育,严控吸烟人数和次数,除专设吸烟地点外禁止吸烟,进一步提高民警职工辅警以及戒毒人员禁烟自觉。


发起倡议,主动禁烟。9月23日,省眉县戒毒所对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和戒毒人员发出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倡议书。倡议书要求民警职工充分认识烟草危害,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要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要在办公、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利用微信微博推送控烟知识技巧,积极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鼓励和指导戒毒人员戒烟,强化戒毒人员自制力和戒治效果。




加强督察,巩固成效。为确保禁烟、控烟取得实实在在效果,所警务督察大队将本次公共场所控烟行动纳入专项督察,由每日值班长专门进行控烟、禁烟日常监督,对控烟措施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控烟效果不好的科队责令其立即改正并通报批评。督察检查中,公共场所吸烟人数明显减少,无民警职工在戒毒人员面前吸烟、接受戒毒人员敬烟等情况。有个别场所发现有烟蒂,戒毒人员吸烟区设置不规范等情况,督察人员现场下达督察意见书限期整改。通过定期督察检查,有力加大了控烟力度,促进了各项控烟、禁烟措施的落实,巩固控烟效果,实现控烟目标。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