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 肖鑫
近年来,在厅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监狱戒毒中心任务,聚焦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制度化建设,建立起了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警务督察体系,形成了按制度办事、按流程操作的工作习惯,建起了防范制约、监督查纠的制度屏障。多年来,警务督察通过查纠问题隐患、严肃问责相关人员,有力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警察遵守纪律、依法履职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为全省监所安全稳定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笔者对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警务督察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警务督察是对司法行政系统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自觉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的内容决定了警务督察的职能和作用。首先是督促作用。各监所要紧紧围绕厅局工作部署,根据全年工作特点及推进进程制定警务督察工作方案,通过督察促进全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其次是纠正作用。监所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为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有时会出现同样情况不同后果的现象,严重时会出现执法错误。因此在执法前、执法中、执法后,要加强警务督察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予以纠正。第三是防范作用。警务督察在动态督察过程中,能深入基层单位及部门“纠小”“纠早”,有效预防执法过程中出现更大的错误和问题,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第四是维权作用。警务督察通过监督执法者规范执法,既约束了执法者,也维护了执法行为背后的合法权益。最后是参谋作用。各级警务督察机构直接向“一把手”负责,要及时向“一把手”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这样才能发挥好参谋作用。警务督察的督促、纠正、防范、维权、参谋等作用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只有充分发挥好这些作用,才能有效推动工作,为安全稳定大局服好务。
二、更新警务督察理念,加强警务督察信息化建设
传统情况下,警务督察人员通过现场督察对监所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同步监督和检查,以明察暗访、专项督察、集中督察等形式行使其职能。随着各单位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我们可以依托警务信息平台,通过网上督察,提高督察效率,延伸督察触角,丰富督察手段,增强督察实效,同时缓解督察警力不足,节约督察成本,实现科技强警、信息强警的目标。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督察和现场监察的有机结合,将进一步发挥警务督察事前、事中的监督优势,实现两者“无缝对接”,能够起到事前精确制导、事中准确查纠的督察效果,形成了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警务督察与日常考核工作相结合,实现无缝对接
日常考核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是对工作目标的一种指导,引导被考核单位和人员如何开展工作,明确哪些工作应该做好,哪方面应该避免。警务督察恰恰是对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纠正、防范。因此警务督察建议书以及情况通报是我们日常考核的依据,警务督察以日常考核目标为指针,加大督察力度,扩大督察范围,使督察工作更加服务和侧重于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警务督察对督察出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体现了督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所以将警务督察与日常考核工作有机相结合,是实现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的有效探索。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