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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警务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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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0 14:09 来源:厅警务督查处 浏览数:

省华山监狱  张建平


  在我从警的24年里,接受过的警务督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但督察对我的影响却很大,我对工作中被督察出的每一个问题,一直都是记忆犹新。

  罪犯改造工作具体、单调而繁琐,责任重大,工作中让人感到紧张甚至慌乱的,就是应对警务督察的突击检查了。我参加工作开始的几年,监狱还没有警务督察,而叫做检查或突击检查,是由监狱领导和职能科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的,有时也有省局检查组检查。对于警务督察(检查)最初在我的思想上是有抵触情绪甚至反感的。

  记忆中我在值班时被督察出问题的大概有五六次,其中一次是我未按规定佩戴警用装备,也没有履行报告词,被监狱《督察通报》通报批评,并予以经济处罚。我被处罚后,一开始心里感觉冤,后来细想一下,还是因为自己管理不到位,当然是有责任的。我深刻反思,以此为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努力按要求和规定去做,绝不重蹈覆辙,犯同样的错误。

  一晃多少年过去了,我逐渐提高了对警务督察工作的认识。督察是规范警察的执法行为,纠正警察工作上不正确的做法,既是对警察的工作指导和鞭策,也起到了对警察的保护作用,使其不致于犯大的错误。

  我有过一次当督察的经历。2014年,监狱督察大队在一次督察行动中把我编入督察小组进监督察。佩戴好威严的督察装具,我进入了督察角色,按照分工,我认真检查、询问、记录,履行督察职责。这次当督察的经历使我对督察有了更明了的认识和理解。督察乃是一项警务工作,同任何警务工作一样,肩负的是一项神圣的职责。督察不是耀武扬威的特权,而是责任和义务。督察的设立和存在是符合警务运行规律的,目的是为了警察执法管理规范化,促进警察及警察机关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警务督察对我的工作认识、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影响很大,使我不断增强遵守警纪、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的自觉性,培养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能力;使我的执法行为不断走向规范化。警务督察也使我在工作中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对我起到了保护作用。

  作为一名战斗在基层一线的监狱人民警察,警务督察还将一路伴我同行,我将会更加理解督察、支持督察、积极配合督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忠诚履职,做一名人民满意的监狱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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