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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方式在戒毒场所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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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9 12:09 来源:厅警务督察处 浏览数:

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

  警务督察是戒毒场所内部重要的执法监督力量。在省厅监所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我们警务督察工作坚持以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为中心,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紧密结合场所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发挥警务督察的职能作用。
  在实际督察工作中,我们按照三个贴近(即贴近基层、贴近民警、贴近执法)、三个结合(即日常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常态化警务督察活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最深的是警务督察与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其它监督形式具有明显的不同,警务督察注重的是事前防范。我们除了把握督察工作具有的动态性、及时性、主动性、灵活性等特征外,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实行多样式督察。
  一是“防范性”督察。我们坚持警务督察的事前、事中跟进督导,根据全所工作的总体部署、所情动态,捕捉工作信息,预先制定督察方案,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比如对戒毒人员起床、就寝、就餐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时段进行定时督察;对戒毒人员就诊、购物等容易忽视的部位进行重点督察,督察民警对是否落实直接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危化品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强化提醒督导,确保民警在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随机性”督察。在日常督察工作中,我们根据情况,适时对民警规范着装、单警装备佩戴、业务知识掌握等方面随机督察。比如为了使民警对《大队民警一日工作规范》《戒毒人员一日生活规范》等制度牢固熟知、运用,我们对民警在制度内容方面随机进行了提问抽查督察。
  三是“针对性”督察。围绕省厅、省局督察工作部署和场所阶段性的重要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察,如在“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查活动”中,我们重点对专项活动内容、重点清查部位和环节等进行针对性督察,使每一项内容、每一个环节都落到了实处。
  四是“同步性”督察。将督察内容导入所党委某项重点工作中,随工作进展同步督察。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落实追赶超越要求加快场所发展的实施方案》、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及《虢镇戒毒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在研究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同时,将警务督察大队纳入到活动成员单位,全面部署工作。警务督察大队根据工作部署,将督察内容导入各项活动之中,分期、分段制定督察方案、量化考核各类指标,全程参与,对活动的开展、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同步督察、督导,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八月份,根据《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和警务督察工作建立联检联查机制的实施意见》,我所成立了安全检查和警务督察联检联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充实了督察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必将使警务督察工作为场所安全稳定发挥更大的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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