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季度,省厅对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暗访督察14次,其中白天3次,夜间11次,暗访力度明显加大,频率明显增强……”这是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负责人在厅机关季度工作点评会上的汇报。
“二季度警务督察工作在基层引起震动,值得肯定。”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这样点评。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安全大局,强化队伍建设和责任追究,实现了工作水平和督察实效的有效提升,在推进监所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推行警务督察人员政治理论、监所业务双加强制度,警务督察人员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明显提高。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西安地区监所警务督察机构党员到“八办”纪念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四个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在长安强戒所开展“抓学习、强素质、创先进”主题党日活动,在未管所开展警务督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座谈会,收到良好思想教育效果。强化督察纪律教育,针对督察实践中存在的“熟人多、面情软、开展工作抹不开脸”等实际情况,制定了《警务督察人员开展工作七条纪律》,对督察工作信息保密、工作程序、就餐要求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警务督察处每名同志都签订了《遵守七条纪律承诺书》,增强了纪律意识。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全系统警务督察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了信息交流沟通。印发《陕西省司法厅监所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规范了省厅挂牌督办事项的督察流程。组织力量深入全省监所开展调研,赴河南、广东、福建进行考察,为创新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省厅警务督察范围,拓宽了警务督察工作范围。出台《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从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信息支撑、队伍建设、突出宣传、强化保障、严格奖惩、密切协调等八个方面提出加强意见,为基层单位加强警务督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以大门、指挥中心、三大现场为空间重点,以下班后及夜间为时间重点,以警察直接管理、罪犯三人互监、狱所情排查等为制度重点,扎实开展督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提高督察频率,今年二季度以来,共对37个监所开展突击督察活动21次,强化了基层干警的履职责任感。向基层推介外省警务督察工作先进经验,不少监所吸收借鉴并有创新,形成有特色的督察经验,带动了全系统警务督察工作创新发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警务督察快讯”,对监所警务督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受到了基层干警的关注,点击率很高,成为厅微信公众号的品牌栏目。
转变督察方式,提升督察实效。按照司法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要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督察工作要求,减少明察次数,加大暗访力度,基层干警的制度落实力明显增强。在全国、全省两会、春节、“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大等期间,组织力量对全省监所进行重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发督察通报,明确整改和追责要求;对挂牌督办的重点问题隐患,约谈相关领导,认真督促整改,逐个进行验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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