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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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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4 09:04 来源:厅立法二处 浏览数:

  2019年2月19日上午,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2019年第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就立法计划草案的编制过程、编制思路和项目安排进行了说明。

  刘国中省长对立法计划的编制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立法计划考虑全面,结合了我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并要求省司法厅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018年11月,我厅启动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征集工作,共收到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立法项目建议71件。我厅对收到的立法项目建议进行了汇总,并根据各方意见,围绕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等,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形成立法计划草案。同时,我厅征求了司法部意见,司法部认为我省立法计划草案具有地方特色,予以肯定。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程序规定,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定后,严格执行省政府立法计划,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督促各部门按时保质保量提交送审稿。对送审的立法项目抓紧组织审核,对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有序合理安排,抓紧制定,及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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