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力“三个经济”,我厅启动《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工作。2月28日至3月1日,省司法厅和省卫健委组成立法调研组,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带队,赴安康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实地调研了安康北医大制药有限公司、安康市中医医院、镇坪县牛头店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华坪镇、钟宝镇中药基地和镇坪县中药材研究中心,详细了解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情况、中医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保障措施等情况。
在进行实地调研后,姚会芳副厅长主持召开了调研组全体成员和市、县相关部门、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中药材基地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对修订《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姚会芳对安康市中医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要求立法三处和相关部门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对立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争取立出一部管用、好用、有特色的《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为促进我省中医药发展提供好法治保障。
省卫健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光辉、省司法厅立法三处、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安康市卫健委、安康市中医医院有关人员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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