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7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姚会芳带领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和省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赴西安、咸阳市就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并征求各有关方面对《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先后召开两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宗教界与会代表对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会上,宗教界人士分别结合各自宗教实际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并对宗教土地权属、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办理、宗教互联网服务、佛道教商业化及维护宗教利益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姚会芳表示,立法过程就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过程,立法调研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这次立法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完善条例具有很好的参考作用。在接下来的修订工作中,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这些意见建议,以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为根本原则,以依法规范教宗事务管理为工作目标,以上位法为准绳,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推动修订工作,努力制定出质量高、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宗教事务管理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调研组还实地走访了福圣寺、大慈恩寺、广济街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详细实地了解宗教场所管理、宗教团体运行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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