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司法行政
 -
 
立法工作
 -
 
正文

姚会芳同志赴渭南市就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立法调研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4-24 09:04 来源:厅经济立法处 浏览数:

  12月19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带领省司法厅经济立法处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赴渭南市进行立法调研,征求各有关方面对《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首先在渭南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渭南市政府法制办、渭南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渭南市县(区)环保局负责人,以及部分煤炭开发企业负责人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随后调研组赴陕西澄合百良旭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调研,主要了解煤炭开发中废水处理、扬尘污染防治以及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



  参加座谈会人员和澄合百良旭升煤炭公司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畅所欲言,热烈讨论,充分交流。调研组将吸收和采纳各方意见,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内容,提高立法质量,为我省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