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三十余名律师被选派担任多名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法律顾问,在多年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律师们严格遵循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积极践行顾问职责,以实际行动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为代表和委员参政议政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切实发挥了法律参谋和专业助手的职能作用,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认可和赞扬。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所事务所自该项举措实施和工作开展以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全所顾问律师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律所主任担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专门负责指导顾问律师顺畅地开展服务工作。海普睿诚所还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每年的发展计划和常效工作机制中,为更好地做到及时沟通、迅速传递和优质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和后台支持。
为确保律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服务的水平,海普睿诚所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顾问律师业务培训,邀请多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业务知识讲授、政策法规解读和参政议政指导,同时选拔在此领域经验丰富、服务良好的顾问律师交流座谈,从联系机制和工作方法等多个方面贯彻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思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交流学习,顾问律师达成高度共识,均积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服务计划,较好地做到了岗位责任的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顾问律师的服务工作,同时更好地激发律师的服务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海普睿诚所还将律师为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服务情况与工作业绩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硬指标。对工作热情高、服务质量好的律师积极地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其事迹在律所与同行间进行宣传。不仅很好地调动了顾问律师的工作热情,更在业界树立了行业正气和学习榜样,对营造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职业形象亦是大有裨益。
海普睿诚律所管委会主席赵黎明律师系省人大代表鬲向前的法律顾问,其在日常服务中积极履职,带领律师团队从法律层面为鬲代表的议案及综合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尤其在为代表履行立法、修改法律和地方立法建议职责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立足法治理念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要求,以质量高、内涵深的服务成效,深受鬲向前代表的好评和赞扬。
赵黎明律师受鬲代表委托,审查《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工作办法》、《陕西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省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接到委托后,赵黎明律师都是第一时间与鬲向前代表联系沟通,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并迅速组织律师团队开展调研工作,经过多次讨论和对意见稿的反复琢磨修改,最终形成完整定稿的《律师意见书》。
赵黎明律师的服务得到了鬲向前代表的高度认可,此后又相继为《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陕西省旅游条例》、《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多份文件提供了审查建议和法律意见。其中,80%以上的意见得到了鬲向前代表的赞许和采纳。同时,鬲代表对赵黎明律师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能如此高质量、高效率地提供服务,给予如是评价:“赵黎明律师服务工作认真敬业、主动热情,体现出了一个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彰显了陕西律师的执业精神和职业风采。”
海普睿诚律所执行主任闫玉新律师担任省政协委员李冬玉的法律顾问,为更好地履行顾问职责,闫玉新律师积极调动所内各个专业的优秀律师,组成专门法律服务工作组,并及时向李冬玉委员送去《工作联系函》,多次联系和面谈,对服务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沟通与交流。
闫玉新律师作为李冬玉委员的法律顾问,参加“民建会员走进省政府”活动,与副省长和民建陕西省委会会员代表共同座谈,并就支持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发表意见,受到关注;在由李冬玉委员带队的全省环保执法情况专题调研中,闫玉新律师就新环保法实施和执法情况,与李冬玉委员多次交换意见;此外,闫玉新律师向李冬玉委员、民建陕西省委参政议政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案,被作为政协全会集体提案提交审议。其参与对省民建的《协商民主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绝大多数建议得到了采纳。
李冬玉委员对闫玉新律师的服务给予好评,并表示对律师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其认为律师关注时政、关注民生,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有可为。
宋欢律师的服务对象是省政协委员、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曹玮教授,在做好日常联系沟通和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基础上,宋欢律师注重创新服务形式。比如,她及时将省司法厅编制的《最新法律法规汇编》送到曹委员手中,为其工作提供便利;坚持每月与曹委员进行一次工作联系,并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认真记录存档;她受邀积极主动参加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的相关管理会议,在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的同时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书;此外,她结合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在我国历史文化中的独特地位以及文化定位,准备多个法律课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专题讲座等。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宋欢律师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与曹委员就我省大遗址保护和临潼旅游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关于进一步切实提高大遗址保护力度的建议》和《加快临潼区区域旅游发展步伐的建议》两个提案,受到曹委员的充分肯定,这两个提案在政协分组会议上被列为主议题进行集中讨论,最终均被采纳,备受好评。
李雪萍律师是省人大代表、西安立丰企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明的法律顾问。“两会”期间,颜明代表积极反映社情民生,李雪萍律师热情主动地助力他履行代表职责,力争做到议案的“有据、依法和务实”。在她的积极协助下,颜明代表先后形成了《关于建立现代意义上的预算体系和监督制度》、《关于督促人大尽快出台规范“住改商”现象实施办法》、《关于彻底解决西安市供热企业违规收取“碰口费”,重塑政府公信力》及《关于启动<陕西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制定》等议案。同时,就《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陕西省公路条例(草案)》、《陕西省标准化条例(草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草案)》等30余个项目提供修改意见。
2014年5月至7月间,李律师协助颜明代表多次对《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修改稿)》进行审阅和修改,重点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考核评价,设立能源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报送发改委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具备相当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备受好评并被采纳。此外,李雪萍律师还积极参加民盟陕西省委企业委员会会议,专门针对其中相关社情民意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颜明代表的称赞。
杜娟律师担任省政协委员、陕西亿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匈牙利陕西联谊会会长王平龙的法律顾问,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积极保持与王委员的日常沟通。在王委员履职期间,杜娟律师就其提案涉及的社会民生问题,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适时提出相关看法,从法律专业角度给予协助。先后参与过《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服务》等多个提案的起草与修改,有针对性地给出法律顾问的专业建议。
杜娟律师还在王平龙委员日常工作中积极发挥辅助参谋作用,备受好评。她多次受邀参加王委员的工作会议,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在王平龙委员作为匈牙利陕西联谊会会长带领匈牙利客商Attila、秦嘉毅一行赴渭南考察污水处理项目中,杜娟律师全程陪同,并就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水处理领域的法律规定全面阐释,在会谈中对相关法律问题详细解答。王平龙委员所任职的陕西亿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被侵占,杜娟律师积极帮助其出具《房屋清退法律意见书》并亲历见证清退事宜,进而还帮助公司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整理公司的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并就公司管理建言献策。杜娟律师以其悉心周到、专业细致、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切实履行着法律顾问的职责,被王平龙委员称为“可信赖的参谋和智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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