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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我省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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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14 09:01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陕西省司法厅

陕司发〔2016〕3号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做好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期间我省律师担任政协

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各位省政协委员、顾问律师:

  2015年,我省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广大顾问律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要求,积极与服务委员保持密切工作联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服务方式,全面为委员提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2015年委员共提出提案890件,律师顾问提供提案法律服务350件次,受到委员们的普遍欢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了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为新增补的政协委员和部分工作变动的政协委员调整选配了法律顾问律师,对服务不到位、委员满意度差的顾问律师进行了及时调整更换,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位委员充分听取顾问律师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履行委员职责,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提案,较好地发挥了参政议政作用,有力地推进了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23日在西安召开,各级政协会议也将陆续召开。为了继续做好大会期间以及日常的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位委员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省“两会”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位委员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协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行使职责,依法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认真审议大会各项工作报告。要积极主动地与选配的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工作联系,就本人拟向大会提交的提案、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等,征求顾问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其内容符合客观实际,观点合法有效,能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顾问律师要优质高效地提供规范服务。各位顾问律师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严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各项工作纪律,主动联系政协委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确保省“两会”期间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三落实”,日常法律顾问工作不断线。要不断探索创新,采取组织进驻“两会”法律服务团等形式,为政协委员依法履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日常监管,省厅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实行评议考核制度、动态调整制度,对服务不到位,委员评议较差的顾问律师,将及时进行更换调整。希望各位顾问律师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总结宣传法律顾问工作。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是我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为了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发展,省政协办公厅与省司法厅拟于2016年适时召开全省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工作成绩,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位政协委员和顾问律师要及时向各级政协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反馈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的工作,并深入开展工作宣传,共同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陕西省司法厅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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