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律师公证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追赶超越为总揽,以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为主线,促改革,补短板,抓基础,强规范,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化改革强动力
一、强化督导,确保我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若干规定》等改革政策落地生根。协调省委政法委牵头,对各地推进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完善律师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律师维权快速处理机制,对涉及改革的重大事项和律师权利保障的突出问题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对策。
三、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协调沟通,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我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施意见》, 2017年底前,在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
四、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调研,分析研究,借鉴外省有益经验,积极探索试点,提出我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初步方案
探索创新强职能
五、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在巩固贫困村覆盖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全省城市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再覆盖一部分农村,年底力争完成覆盖全省农村社区三分之二目标。
六、继续推进15个县(区)农村社区治理新模式试点。通过抓点带面,示范引导,总结推出一批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典型。
巩固提高强服务
七、围绕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为换届后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律师。
八、围绕经济建设,巩固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服务质量。组织律所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结对服务,组织引导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组织律师、公证员为西安自贸区、西咸新区提供团队化服务。
九、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搭建律师、公证服务平台。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积极开展律师、公证业务交流和协作,实现共享发展。
十、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政策、经费保障和组织引导工作,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长效机制。
十一、围绕保障民生,积极开展公益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主动介入就学、就医、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认真履行律师法律援助义务,继续开展“百处万案”公证法律援助活动。
规范管理强队伍
十二、组织开展律师执业规范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以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强化律师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开展律师执业环境整治活动。针对律师执业中的虚假宣传、私设站点、私自收费等问题,集中开展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
十四、组织开展公证质量评查活动,提升公证公信力。完善公证质量评查标准,创新评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办证质量。
十五、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抽查活动。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的“双随机”抽查,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律师公证日常监管。
统筹协调促发展
十六、印发《陕西律师业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我省律师事业整体发展谋篇布局,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七、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和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和专业律师人才库,制定培养计划,培养一批专业化的涉外法律人才和律师领军人才。
十八、积极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
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推动我省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提高我省律师专业水平。
十九、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理顺领导体制机制,争取党员发展比例,推荐优秀党员律师进入人大政协等机构,增强党员律师的尊崇感。
二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律师公证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实施网上管理、网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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