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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律师公证工作都干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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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6 08:02 来源:厅律公处 浏览数:

  2016年,陕西律师公证工作紧扣“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主题,以“改革、创新、提升、规范”为着力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12万余件,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多件,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1月底,历时一年的全省律师队伍依法治国集中教育活动圆满结束。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建立律师执业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处理违规违纪律师12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111项,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内部管理制度2330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省司法厅对律师依法治国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月25日,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香港投资推广署、香港律师大公会联合在西安举办“一带一路”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务研讨会,香港和我省的律师、企业代表200多人参加了研讨交流。

 

 

  3月3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农村、社区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全省7966个贫困村选派5512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省贫困村工作全覆盖。

 

村(社区)和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3月21日,省司法厅联合省级政法部门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从制度层面破解了律师执业“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为推动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3月,省司法厅协调省民政厅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过去跑多家单位、盖多个公章才能办理的婚姻公证事项,现在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就可直接办理,将“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路”的惠民举措落到了实处。

 

开通了婚姻查询端口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5月16日,省司法厅与省人社厅联合在全省开展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过严格评选,共评审一级公证员3名,二级公证员22名,有力推进了我省公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我省公证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场

 

  5月25日,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培训班,建立了省级律师专家库。100余名律师参与了政法机关100余个“骨头案”的评估化解工作,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为省级参与涉法涉诉律师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


 

   7月5日,省司法厅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中央、香港、省内27家媒体介绍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7月11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治理新模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确定了15个县(区)推行农村、社区治理新模式试点。莲湖区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等一批创新模式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欢迎。

 

莲湖区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


  8月10日至10月10日,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评查活动中,首次采取随机抽样形式,抽检评定公证卷宗531份,评选出14个公证质量优胜公证处和12名优秀公证员。通过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质量意识。

 

 

  9月23日,省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全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2009年以来,全省顾问律师共解答法律问题24658件次,提出书面意见1078次,提供法律服务709件,为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10月10日至11日,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公证管理工作暨业务知识培训班,分析研究工作,培训新兴公证业务,并以全国六起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开展全省公证队伍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对我省个别公证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

 

 

  10月14日,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解决我省基层公证员不足问题的实施意见》,与各市司法局进行充分沟通,一处一策,对我省基层公证处1人处、2人处和非公证员担任公证处主任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解决措施。

 

 

  10月20日,省司法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结对切实做好服务我省经济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2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269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结对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我省律师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11月2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我省实际,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等方面细化了我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发展的措施。

 

乌永陶厅长在省委深改小组第21次会议上进行工作汇报


  12月23日,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执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扩大了强制执行公证范围,解决了强制执行公证办理“核实难”问题,统一了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的审查要求和标准。《指导意见》对发挥公证作用,建立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产生了积极深远影响。

 

省司法厅与省高院召开贯彻实施《指导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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