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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召开公职律师制度推进会首批公职律师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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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12 14:06 来源:厅律公处 浏览数: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有关精神,确保西安市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工作有序顺利开展,西安市司法局6月6日召开公职律师制度推进会,首批30名公职律师颁证上岗,并集体宣誓。西安市政府党组成员朱智生、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刘伯雅出席推进会并讲话。

  朱智生在讲话中强调,公职律师是对律师组织结构的重要补充,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有利于提高党政机关履职办事水平,有利于增强党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纠纷的能力,有利于加强党政机关法治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对公职律师队伍的管理。
  刘伯雅在讲话中指出,将下大力气进一步推进全市的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依法决策“智囊团”、行政风险“防范者”、规章制度“把关人”和普法宣传“先锋队”作用。

  公职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为本单位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参与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本单位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活动以及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公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依法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等执业权利。公职律师应该履行遵守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律师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公职律师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或单位系统以外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
  西安市2016年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西安市法制办等8家单位被批准开展试点。今年以来,全市13个区县、23个市级部门和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生态区等40余家单位、253名工作人员提交申请。西安市在市司法局设立“西安市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今年年底前西安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将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基本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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