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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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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7 16:02 来源:厅律师工作处 浏览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律师条例》

2022年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律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研究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陕西省律师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正确方向。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庄长兴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议上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开展“两拥护、四忠于、守底线”专题教育,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律师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提升广大律师履行使命任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突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抓实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探索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党建与所建高度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推动促进全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立足现实需求,紧紧围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点内容。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对全省《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明确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工作责任、工作原则。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重点把创新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和发展模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律师法律事业发展相关职能,将律师为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提供法律顾问等辅助性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支持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等方面作为学习宣传贯彻重点内容,通过深入学习、深度理解、深刻领会,确保《条例》真正落实落细落地。

三、发挥职能作用,层层压实《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主体责任。全省10个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相继印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工作通知,成立《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省律师协会印发《陕西省律师行业开展〈条例〉宣讲活动方案》,对全省律师行业《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出工作安排。成立由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条例》起草成员80人参加的20个宣讲团赴各地进行宣讲。省市律师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陕西律师杂志、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每天发布《条例》学习文章、经验做法。重点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任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的组织力、号召力、凝聚力,发挥好党员律师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模范表率带头作用,原原本本学习,逐章逐条解读,逐款逐项研读,确保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四、形式丰富多样,积极营造《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浓厚氛围。省厅组织《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对《条例》8章60条现场提问、互问互答、当场点评的方式,在厅机关掀起《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2022年10月13日,陕西司法行政大讲堂举办《条例》学习宣讲大会,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从立法背景、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要内容等四方面进行了深刻阐释讲解。省律师协会、各市律师协会和律师行业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先后召开学习宣讲部署会、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陶克俭撰写的《一部弘扬法治守正创新的好〈条例〉—浅析〈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一文被省内外等35家媒体转载,在全省兴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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