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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陕西候选人主题宣传(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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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4 09:04 来源: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浏览数:

  立法为民好榜样蔡军

 


  蔡军,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1年10月,法律硕士,曾先后在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综合协调处、社会立法处,省司法厅社会立法处工作,现任省司法厅社会立法处副处长。曾连续多年参与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是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蔡军长期从事政府法律研究、行政立法等工作,工作勤勉敬业、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学、经济学理论水平,较强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原则性。多年来,为推进我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蔡军能准确把握和领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思想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求真务实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 

  二、始终注重理论水平和协调能力的提升,具有较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该同志具有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法学素养。平时能够不断加强学习,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把握重点业务工作和抓住工作的重点,工作执行力和协调能力强。工作中政治站位高,工作效率高,勇于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协调工作中的难点、重点,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在草案审查工作中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严谨审慎、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善于和部门沟通工作,听取意见,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解决问题和困难。能始终坚持原则,坚持地方立法工作规程等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立法质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核修改法规草案,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审核,确保行政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确保法规规章草案按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促进行政立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立法征求意见中注重广开门路广泛征求意见、广泛调研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注重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采纳和吸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在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的情况下,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该同志注重法制理论研究,其撰写的法制理论研究论文多次被评为省级优秀论文,获得表彰奖励。

  三、始终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努力推进“良法善治”。该同志在立法实践工作中,能始终尊重和体现法律和社会规律的要求,努力使毎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尤其在立法工作实践中,重视抓住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推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近年来,完成了省政府的立法计划征集编制工作;参与了《监察法》《慈善法》《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10余部国家立法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或主导完成了《陕西省公共文化管理条例》《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陕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陕西省电信设施保护办法》《陕西省转变功能干线公路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陕西省高危火灾单位管理办法》等近20余部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协助完成了《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陕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审核修改工作。这些立法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了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其中,部分立法项目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了有关部委和省上领导的肯定,并多次受邀赴中国地震局及省政府有关厅局介绍立法经验。

  立法为民好榜样王疆峰

 


  王疆峰,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陕西安康人,中共党员,公共管理硕士,现任陕西省司法厅经济立法处调研员,201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评为2013-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曾两次荣立三等功。

   


  王疆峰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对党忠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并自觉运用在行政立法工作中,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 

  业务精通,工作成绩突出,王疆峰在行政立法工作中,发扬“干一行、专一行”的工作作风,在工作岗位上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善于协作,具有较好的业务基础,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业务素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从事行政立法工作以来,共主办完成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7部省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主办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10件法律法规征集意见工作;主办完成了4次全省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主办完成了“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建立工作。其中,《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特点鲜明,亮点突出,为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向自贸区、“四类功能区”、经济发达镇赋权等规章,为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助推加力。在立法任务并行已成为常态的情况下,该同志能够积极梳理立法程序,思考创新举措,通过采取加强立法节点控制、前置立法机关介入时机、规范厅局意见收集反馈、注重常务会前草案意见协调等工作,立法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心为民,工作方向明确,在行政立法工作中,把重点聚焦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上,突出省情和地方特色,立法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在上位法框架内,条款设计坚持以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方向,形成了一批立法亮点,受到社会关注和群众好评。其中,《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界定了电梯配备视频监控配备要求、规定和重申了电梯广告设置和收入归属使用;《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对群众办理时限和程序进一步缩减和优化。同时,坚持在条款中增加“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内容,推进新型监管机制落地生根。在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中,该同志主动邀请管理相对人参加,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回复群众电话和邮件,以高度责任感倾听群众心声。

  无私奉献,工作精神昂扬,王疆峰在行政立法工作中,深耕不辍、迎难而上,以坚决的执行力、任劳任怨的道德品质、斗志昂扬的精神状态对待上级赋予的各项立法任务。在承担简政放权立法任务中,在立法素材不完备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对累计734项事项逐条比对核实,积极配合做好规章出台后的承接落实工作。在与部门对接过程中,坚持以上位法为“红线”,严防“私货”,严把质量;坚持以“立一部法,掌握一个领域工作”为准则,深研细究,推陈出新。携正风、正气、正能量,用优秀的成绩,积极地向社会展示行政立法人的专业和自信。

  王疆峰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觉悟、优良的法律素养、果敢的责任担当、过硬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为行政立法工作付出了心血和努力。该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怀群众,高扬法治旗帜,坚定不移地投身法治政府建设,为构建公平正义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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