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司法行政
 -
 
社区矫正管理
 -
 
正文

省司法厅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09-14 16:09 来源:厅社矫处 浏览数:

  9月14日,司法部召开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振宇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就贯彻落实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乌永陶厅长迅即召开厅长专题办公会,要求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加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乌永陶厅长强调: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
  二要及时转发文件,认真贯彻落实。要及时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吃透《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三要充实专职队伍,壮大社会力量。为缓解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省司法厅积极协调省编办下达市、县(区)政法专项编制145名,各市、县(区)司法局要以此为契机,在积极落实好省上政法专项编制的同时,努力争取地方编制,充实社区矫正专职队伍;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同时千方百计扩大志愿者队伍,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社区矫正事业健康发展。
  四要加强督导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与省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根据省检察院检查通报,指导协调通报中反映出执法问题突出的市区做好本地和检察机关的协调及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二是要积极发挥省厅警务督察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
  五要强化衔接配合,提升工作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监狱及时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针对被裁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决定收监未执行的清理,逃匿、下落不明社区服刑人员的查找、追捕,脱管、漏管的界定标准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召开联席会议,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