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以政府购买”率先打造全省第一支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必须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作为组织保障。为进一步探索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破解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等实践中存在的难题,西安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配置、高效率运行”的工作思路,以“抓队伍、强素质、促保障”为突破口,从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认真研究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建立完善四项机制,努力构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体系,率先打造出全省第一支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展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章立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社工队伍招聘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在市、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4月份,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明确专职社工的性质和任务、专职社工配备数额、专职社工基本条件、专职社工招聘办法、专职社工待遇与保障,并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聘用经费纳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目前,全市已招聘9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并纳入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服务,统一培训、管理和晋级,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第一支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
提升能力,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培训机制。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培训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培训教材,制定培训方案。以夯实专业基础、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重点,设计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课程。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场次、多途径的教育培训和岗位轮训,不断提高社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和实战能力。
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管理机制。为规范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西安市司法局深入调研,精心研究,制定了《西安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从人员录用、工作职责、人员管理、考核评议四个方面对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管理,规范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职业行为,确保社工队伍健康发展。
加强协调,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保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聘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工的工资待遇。西安市司法局积极协调,主动争取财政支持,明确了专职社工工资标准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待遇的意见》规定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待遇执行。同时,为专职社工购买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社工进得来,留得住,使其能安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长远发展。
加快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既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9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素养,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地严格要求和规范管理下,打造成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扎实的专业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西安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还只是刚刚起步,按照《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配备比例,还需招聘120名专职社工。各区县司法局积极采取措施,继续组织筹备专职社工招聘工作,不断充实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作队伍,力争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投入以及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有所突破,使全市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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