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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组到太白县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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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08 09:08 来源:厅社矫处 浏览数:

  7月20、21日,宝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红旗带领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组到太白县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

  太白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华,司法局局长杨宝强陪同苏红旗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靖口镇、咀头镇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座谈汇报、查看矫正资料、查看工作人员现场操作全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随机访问社区服刑人员、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等方式,对太白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检查反馈汇报会上,苏红旗一行听取了太白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对太白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定位要准确。对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不可忽视对罪犯在社区的惩罚监督功能;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是对特定罪犯的刑事执法活动,需要加强对他们的改造和矫正的力度;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是在社区中的刑事执法活动,要通过判前评估、入矫宣告、定期训诫、考察监督、解矫宣告等活动过程的开展体现法律的威严,让社区服刑人员明白他们和正常人的不同。

  二是履职尽责要到位。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合作,认真履责。法院要依法对适用非监禁刑罚和减刑、假释等罪犯加强庭审教育,为罪犯认罪伏法、真诚悔过、接受社区矫正打下基础。检察机关要主动做好社区矫正监管环节的法律监督。公安机关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服刑人员的监督矫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做到工作资料合法、规范、真实、有效。

  三是执法要规范。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铭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八个字,准确认识严格规范执法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抓好重点环节执法,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健全完善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办理缓刑审前调查和假释前环境评价工作,广泛走访调查,全面掌握信息,准确评判适用矫正措施对社区的影响,降低矫正风险;严格监管审批,要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进行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禁止令等监管审批,做好后续管理,避免脱漏管现象发生;公正实施奖惩,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奖励)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公正实施警告表扬、提请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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