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21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志强带领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负责人等,先后深入商洛市和汉中市,对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每到一处,工作组都要深入当地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等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对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重视和支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意见,为健全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场所建设,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月12日至14日,马志强一行在商洛市委副秘书长房立学、市司法局局长陈知武等陪同下,深入到丹凤县竹林关镇司法所,商南县社区矫正中心、商南县城关镇、试马镇司法所,洛南县巡检镇、石坡镇司法所、洛南县社区矫正中心等,仔细查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台帐、档案资料、询问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情况,验收社区矫正中心软硬件达标情况,检查报到室、宣告室、训诫室、监控室、警务监察室、信息档案室、心理咨询室、帮扶教育室、图书室、教育培训室和“新航中途之家”,并现场召开座谈会,就加强中心建设,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座谈。
4月17日至21日,检查组先后走访了城固县社区矫正中心,镇巴县杨家河镇、青水镇司法所,略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宁强县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中心的办公用房及硬件设施进行了考核验收,详细询问基层司法行政单位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运行情况,翻阅工作台账,听取当地司法局(所)的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
马志强对商洛市和汉中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一是以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规范运行,加强保障。要以社区矫正中心为平台阵地,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教育质量,落实帮扶措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在目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要充分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依据国家六部委及省厅出台的有关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更好更全面地落实刑罚执行任务。三是继续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脱漏管等情况发生。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件。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无论是哪一种管理形式,都要确保司法所的人、财、物不流失,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作为,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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